《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冲击。中国出现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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